腾讯音乐|反垄断终结“独家版权”,为何没有拆分腾讯音乐?

腾讯音乐|反垄断终结“独家版权”,为何没有拆分腾讯音乐?

文章图片



(腾讯在2016年控股了中国音乐集团 , 而后者早已并购了酷我音乐及酷狗音乐 。 图/IC)
反垄断终结“独家版权”
本刊记者/陈惟杉
发于2021.9.13总第1012期《中国新闻周刊》
2021年7月24日 , 反垄断监管祭出利器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 要求腾讯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 , 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 。
这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案 。 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显示 , 2016年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0%和40%左右 , 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 , 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 , 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 。
早在2019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调查腾讯音乐签订独家版权协议的传言不断 , 2020年2月又有调查中止的消息传出 , 外界一度以为这把达摩克里斯之剑已经移开 , 直到今年7月 。 “独家版权”被认为终结了中国音乐产业数字化初期横行的盗版 , 但在资本加持下其成为排挤竞争对手的手段 , 如今终于被反垄断击倒 。
特殊的处罚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 针对的是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案未依法申报 。 对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进行处罚并不鲜见 , 在这起案件之前 , 从2020年年底开始 , 市场监督总局已经对44起涉及互联网公司的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案件进行过处罚 , 腾讯也已多次受罚 。
腾讯与中国音乐集团均采用VIE架构 , 而采用VIE架构的企业进行经营者集中前不进行申报此前已经成为潜规则 。

“曾经有VIE架构企业希望进行申报 , 但监管部门没有受理 , 在经过很长时间内部论证、研讨后才于去年明确接受申报 。 ”一位曾帮助多家企业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一些互联网企业之所以采用VIE结构 , 是因为目前尚有一些领域限制、禁止外资投资 , 在申报时他们会担心披露自身进入这样的领域 , 而在反垄断执法部门征询其他主管部门意见时被否决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长期关注在线音乐平台市场的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 2012年沃尔玛收购VIE架构的一号店就曾依法申报 , 依据《反垄断法》附条件批准 , 并于2016年取消此前附加的限制条件 。 换言之 , 腾讯始终可以像沃尔玛那样依法申报后再实施经营者集中 , 但是由于接受反垄断审查可能会耽搁并购实施的时间 , 并招致竞争对手和公众的质疑 , 所以在违法成本极低的情况下 , 更倾向选择把“生米煮成熟饭”的方式 , 未依法申报就实施并购 。
“对于成熟的客户来讲 , 在开始洽谈并购交易时 , 就会想到并购可能触发申报 , 从而请反垄断律师介入 , 帮助准备申报材料、细化申报方案 , 同时进行交易协议谈判 。 ”前述律师表示 , 简易程序与非简易程序审查分别会持续两三个月和四五个月 。
这次针对腾讯的处罚不同寻常 , 除去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认定 , “本案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