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落地,互联网大厂首当其“冲”?( 三 )


另一方面 ,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相对原则性、方向性 , 还需更多细则来解决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 。 例如在第三方机构监管方面 , 由于数据管理是一项海量工程 , 监管任务十分庞大 , 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存档、保管、处理以及应用、转移等 。
陆斌指出 , 法案落地后 , 应该通过司法解释 , 将个人信息进行分类或者分级别管理 , 明确哪些部门、哪些行业采集的个人信息不能用于商业用途 。 同时 , 网信办等监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系统培训及责权分工 。
再如个人信息可携带权方面 。 目前 , 《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未明确数据可携带权的范围、权利实现方式 。 高楠表示 , 上述条款实现的前提为“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 , 具体施行仍有待网信部门出台细则 , 包括是否会对可携带权行使范围进行限缩、如何平衡数据可携带权与第三方权益影响等 。
“企业如何在保障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基础上解决技术障碍、平衡合规成本 , 都将成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之后值得持续观察、探讨的问题 。 ”高楠补充道 。

曹妍 |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