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订商业短信被收费0.1元 法院判决应由平台买单

|退订商业短信被收费0.1元 法院判决应由平台买单

近日 , 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退订短信收费案进行了判决 , 法院认定 , 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 退订短信费用应当由平台方负担 。 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 , 近日 , 刘某在A公司平台注册用户 , 并在上述平台进行购物 。 随后 , 其收到一条A公司平台发送的商业推广短信 , 刘某按短信指引回复退订后 , 产生了0.1元短信资费 。

刘某认为 , A公司平台有义务为用户提供自主选择是否接受的条件 , 并承担相应退订费用 , 故将A公司诉至法院 , 并要求被告支付0.1元短信资费 。 被告辩称 , 原告未有直接证据证明0.1元费用系因退订短信产生 , 被告不应承担相关费用 。 诉讼过程中 , 被告向原告支付0.1元短信资费 , 称系涉案短信退订费用的补偿 , 但其坚持辩称被告方依法不应承担该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 , 原告自愿成为被告平台会员 , 双方已就相关服务协议、隐私政策等规则达成合意 。 根据相关服务协议约定 , 被告有权使用原告个人信息 , 根据其个性化需求 , 以短信方式发送商业广告 , 原告有权在收到商业广告后通过短信等方式行使退订权利 , 符合互联网平台商业运作模式的信息推送特征 。
但双方未就用户行使退订权利的费用承担作出约定 , 在该情况下 , 从保护弱势方权益的角度出发 , 用户退订短信费用应当由提供订阅和退订服务的平台方负担 。
鉴于被告已实际支付0.1元费用 , 原告诉讼请求已得到满足 , 但被告的辩解意见于法无据 , 法院不予支持 。
《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于11月1日正式生效 , 其中规定 ,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 , 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 , 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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