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上海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满足125+万辆电动汽车需求( 四 )


(三)推动新能源车充新能源电。鼓励新能源车与新能源融合绿色发展,结合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新能源与充电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建设,实现绿色电力多向互动和灵活高效利用,提升新能源消纳比例,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
六、引领服务模式创新提升
(一)创新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试点。深入挖掘小区周边充电设施布局潜力。选择中心城区(外环内)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道路停车场,结合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路灯灯杆建设等工作,引导建设运营水平较高的充电企业,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试点,为小区充电难问题缓解提供补充支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电力公司)
(二)创新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商业模式。鼓励引导充电企业取得小区业主大会支持,在街道、居委会指导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下,与电网企业做好衔接,统筹考虑小区整体充电需求,按照“统建统营”模式,有偿提供充电设施规划、新建、改造、运营服务,缓解小区电力接入工程无法统一规划实施的问题。“统建统营”小区原则不再接受充电桩个人独立报装,汽车厂商仍要负责履行为用户落实智能充电设施配套的责任,鼓励汽车厂商与充电企业加强合作,提升充电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市电力公司)
(三)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发挥“新基建”贴息政策作用,鼓励合作银行加大对公共充换电设施优惠利率贷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商业保险产品,强化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七、落实保障措施
(一)强化建管并举。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监管,发展改革、交通部门会同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做好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撑,持续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金融部门加强财政支持、强化金融服务与保障,增强社会资本信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房屋管理、交通、经济信息化部门分别从规划建设标准、居民社区管理、公共场站管理、设施配建责任等方面入手,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市场主体责任落实。
(二)强化多方参与。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协同的良性发展机制,做好部门联动、市区联动、政企联动,发挥街道、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能,加大对电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保障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汽车厂商、充电企业、消费者等各市场主体积极性,吸引更多优质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
(三)强化宣传引导。由宣传主管部门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充换电设施的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换电设施发展成果。重点围绕充换电设施配套责任的落实,多媒体、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观,充分知晓在充换电设施领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促进充换电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强化安全责任。由房屋管理、交通部门负责,进一步加强用户侧安全监管,完善充电设施安全监管体系,督促指导各充电主体落实好安全用电、安全充电主体责任。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汽车及电池(含换电)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安全事故处理、溯源机制,强化汽车厂商、电池及换电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动汽车运行使用安全。